信息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27| 点击:

评选对象:

2015级硕士研究生、20142015级博士研究生(含MBA,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评选规则: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大事。

3)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有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4)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班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身体健康。

以上六项均表现突出的可参评优秀研究生。

评选程序和办法:

1、组织领导

1)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领导,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

2)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指导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组织。

3)以班为单位,由党、团支部和班委会组成评选小组。

2、评选程序

1)优秀研究生在研究生个人总结及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小组提名,班评选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候选人报学院。

2)学院根据班评选小组提名,征求导师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

根据上述评选办法,经管学院拟定评定方法如下:

由班长及负责人根据附件1中各班级及社团的分配名额,组织统一投票选举。投票结果需保留并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在对推荐名单复核后,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并于201713-5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评选奖励:

优秀研究生填表记入本人档案,并发证书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原则上,专项奖学金每人每年度只能获得一项,不重复获得。(包含光华、空客、三星、CASC奖学金、航空管理、校长奖学金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获得其他奖学金。

 

请各班长和社团负责人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201713(周二)中午12:00前,将评选结果(附件2“优秀研究生汇总表”)和评选过程(投票结果)电子版发至buaa107@126.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优秀研究生申请表-班级/社团”。如有问题,请联系82314843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