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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度)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9-22| 点击: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拟推免名单,研究决定推免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范 英、郑海涛

副组长:单 伟

组员:王喜忠、牟 晖、秦中峰、高 超、郝金星

秘书:杨明名

二、推免生选拔标准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完成本科培养计划要求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40%,在校期间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记录。(注:排名采用正考成绩)

4、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学校认定或组织的学科及科技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者,有作弊及学术行为不端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免资格。

6、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1、每个专业的推免名额= 专业的基本名额 + 专业的补充名额。

2、专业的基本名额,等于“可分配名额×专业人数/各专业总人数”的整数部分(舍去小数)。

3、按照“可分配名额×专业人数/各专业总人数”的小数部分由大到小排列,依次分配给各专业作为补充名额,直至用足学院的可分配名额。

4、符合“二、推免生选拔标准”的学生,在本专业推免名额有剩余时,按照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获得推免名额。

5、如果有专业的推免名额存在剩余,则将剩余名额纳入到学院可分配名额之中。

四、推免程序

1、对2020级按本科培养计划中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并公布2020级本科生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前60%学生名单;

2、确定出国和放弃推免的学生,需签署《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变更准出专业;

4、接受对成绩排名有异议的学生申诉,并进行核查;

5、根据学院制定的推免生资格认定标准,审核学生成绩和推免资格;

6、工商管理专业推免生选拔标准、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信息公开要求另见《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7、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审定拟推免生名单,公示并上报学校。

五、信息公开

1、公布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

2、公示各专业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名单;

3、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

4、申述渠道:ymm@buaa.edu.cn,010-82317831

5、公示: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六、附则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9日